[发布部门:党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5-7]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发展新党员公示制度
为了确保新党员质量,按照兰州交通大学《关于印发(甘肃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院党组文【2001】12号)文件要求,党组织发展新党员实行公示制,各支部务必严格执行。
一、对拟发展入党的同志自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二、公示采用院党委制定的统一文档格式(见附件),由拟发展对象所属党支部填写并张贴于学院、宿舍区等处。
三、公示期间,校内、院内人员如对被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可通过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向有关党支部委员反映意见,也可直接向学院党委、学校党委反映。
四、对群众反映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必须认真对待,必要时重新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附件:“发展党员公示” 文档格式
中共bet36365备用网址委员会
2006年3月14日
附件:
发展党员公示
经 年 月 日 支部大会讨论,拟发展 等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根据《甘肃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机电工程学院党委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其进行公示,征求全院师生对公示对象在思想政治、学习工作、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意见。
公示对象:
( 班)
( 班)
( 班)
( 班)
( 班)
( 班)
联系电话:4938033 4938093 4938163
联 系 人:黄志丹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党委
年 月 日